從美的原則談網頁上的藝術表現
什麼是美呢? 美的事物應該具備什麼條件呢?
我們根據人類美感的共通性可以定出十個美的原則:連續、漸變、對稱、對比、比例、平衡、調和、律動、統一、完整。
在討論美的原則之前,必須先瞭解「單位形」的意義。單位形是在相同或相似的形象組合中最基本的單位元素。單位形可以單獨重複排列,或組成「單位形組合」,再以「單位形組合」為基礎,作有規律的反復排列。下列圖例說明以一個「單位形」配置構成八種「單位形組合」。以一個「單位形」配置構成八種「單位形組合」圖例 每一個「單位形組合」又可以重複以線狀﹝又稱二方連續﹞、面狀﹝又稱四方連續﹞、環狀、放射狀、鏡照式的方式發展成複雜有趣的平面構圖。下圖是以環狀發展構成的平面構圖。
以環狀發展構成的平面構圖
﹝一﹞連續
「連續」是一種沒有開始、沒有終結、沒有邊緣的嚴謹性秩序排列,它祇是反復的一種特殊情形,因此有規律的反復並不一定能產生連續。「連續」是無限地擴張,它可超越任何架框限制。「連續」包括「二方連續」和「四方連續」。
「二方連續」是單位形向左右或上下作反復的規律式排列。它可作直線方向、曲折式、波浪式的方向延申。
「四方連續」是單位形向左右也向上下延申的現象,可產生四方連續的圖形。由二方連續造成的線條加上左右上下反復的排列,是創作四方連續圖形的方法之一。
﹝二﹞漸變
「漸變」就是逐漸的改變,其有一定的秩序與規律。「漸變」除形狀漸變外,尚有「大小漸變」、「色彩漸變」、「位置漸變」和「方向漸變」等等,均可單獨或混合運用。任何構成元素之漸變,都有其開始與終結,或由一方開始,經漸變又回復原來的迴圈現象。例如形狀漸變,可從某一形狀開始,逐漸變化成為另一形狀,或由另一形狀又逐步回復到某一形狀。無論是開始或終結,在漸變的設計中均可成為設計上的焦點,且在開始與終結的整個重複過程中,均會造成節奏感。漸變形成的方式可由上而下、由左而右、或由中央發射、或作多元化的發展。
漸變的表現形式包括:
﹝1﹞自然形象之漸變、﹝2﹞形狀之漸變、﹝3﹞大小之漸變、﹝4﹞位置之漸變、 ﹝5﹞方向之漸變、﹝6﹞色彩之漸變。
﹝三﹞對稱
視覺上,以一個點或一條線為基準,上下或左右看起來相等的形體,稱為「對稱」。「對稱」具有相稱、均齊、均整的意思。左右對稱的形體向來都被認為是安定且具有機能的。
「對稱」的表現形式包括:
﹝1﹞線對稱、﹝2﹞點對稱、﹝3﹞感覺對稱。
通常對稱的圖形具有單純簡潔的美感,以及靜態的安定感,但易流於單調、呆板。一般來說,單純的對稱圖形具有大方、強力的性格;細密的對稱圖形則能增加作品的充實感。許多商品設計即運用此特性而設計。
﹝四﹞對比
將相對的要素配置一起,相互比較,以形成二種抗拒的緊張狀態,稱為「對比」。這種造成相對排斥性質的要素,即一般所謂的「對比要素」。
「對比要素」包含的範圍非常廣泛,舉凡造形、色彩、質感、方向、面積等均屬之。圓形、三角形、方形是屬於造形的對比,例如紅磚、金磚兩者具有相同的造形,而其質感因明顯的不同,具有對比的性質。對比現象的強弱與否,端賴對比要素的配置關係而定。一般而言,不同的要素結合在一起,彼此刺激,會產生對比的現象,使強者更強、弱者更弱、大者更大、小者愈小。亦即經由對比的關係可以增強個別要素所具有的特性。
「對比」的表現形式包括:
﹝1﹞線形的對比、﹝2﹞形狀的對比、﹝3﹞份量的對比、﹝4﹞明度的對比、 ﹝5﹞彩度的對比、﹝6﹞色相的對比
﹝7﹞質地的對比、﹝8﹞動態的對比、 ﹝9﹞位置的對比、﹝10﹞其他的對比。
﹝五﹞比例
在造型上所謂的「比例」乃是指長度或面積等屬於量度之間的一種比率,它描述的是部份與部份;或部份與全體之間的關係。
在人類的歷史中,「比例」一直是被運用在建築、家俱、工藝以及繪畫上。尤其是希臘、羅馬的建築中「比例」被當是一種美的表徵。除了建築之外,有幾個理想的比例,古代的學者就把它公式化,而作為設計的基本原理,以便求得統一與變化。其中最基本並且最重要的比例就是「黃金比例」。
古希臘人把「黃金比例」認為是最完美的比例而活用時造型中。它的基本方法是把一條線分割成大小兩段,小線段與大線段之長度比等於大線段與全部線段之長度比。這種比例分割方法就是「黃金比例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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